人民法院“四五改革綱要”中指出,未來法官主要從法官助理中擇優錄取。這就意味著,法官助理是日後晉升法官的前提,法官助理這一職業將不再是改革試點夾縫中的尷尬存在。對此,江蘇省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院長岳彩領在《人民法院報》上發表文章《“外援型”法官助理如何管理和使用》中指出:
  短期內,甚至從長遠來看,以公務員序列招收法官助理畢竟不現實,要想堵住這一職業數量上的巨大缺口,就需要招錄一大批“外援型”法官助理。但“外援型”法官助理制度存在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。
  其一,能不能留得住人?能夠儘快勝任工作的優秀法官助理數量並不大,而這些人才如何留下也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。至少,現有的福利、待遇似乎僅對應屆畢業生有一定的吸引力,難以留住優秀人才。
  其二,“熟人社會”中的社交隱患。實踐中容易出現少數人濫用擔任法官助理的經歷,腐蝕利誘法官群體,作為日後代理案件的“敲門磚”;或者在日後的案件代理中為當事人與法官“牽線搭橋”。
  (原標題:外援型法官助理制度的尷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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