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東莞9月24日電(李映民 安致標 王創輝)叔侄合伙辦制毒工廠,招募遠親近鄰制毒販毒,13個嫌疑人都是福建長汀人,均是親戚朋友。廣東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24日開庭審理此案。庭審中團夥成員互推罪責,叔侄反目。
  經東莞市人民檢察院審理查明,2013年7月至8月期間,被告人廖天明、廖文茂、張光雄伙同廖五榮糾集了被告人賴志榮、曾金榮、黃開鈿、鐘燕發、曾榮興、湯崇峰、賴春木、賴友輝、曾祥spaceD、馬益奎以及明德生、小蔣、小魏等人,時分時合在東莞市大朗鎮水平村、塘廈鎮林村社區電光村租來的廠房內,非法購買制毒物品後製造麻黃素用以販賣。廖天明、廖文茂等人賣出麻黃素後,還以販賣為目的,從陸豐人高佬處購買毒品甲基苯丙胺。
  東莞市人民檢察院以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、販賣毒品罪起訴被告人廖天明、廖文茂;以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起訴被告人張光雄、賴志榮、曾金榮、黃開鈿、鐘燕發、曾榮興、湯崇峰、賴春木、賴友輝、曾祥spaceD、馬益奎等人。該院認為,在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的共同犯罪中,被告人賴志榮、曾金榮、黃開鈿、鐘燕發、曾榮興、湯崇峰、賴春木、賴友輝、曾祥spaceD、馬益奎起次要作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十七條之規定,是從犯,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。
  據瞭解,2013年8月22日,東莞市塘廈警方搗毀位於塘廈鎮林村社區電光村的特大制毒工場,抓獲犯罪嫌疑人13人,繳獲冰毒58千克,麻黃素313千克,以及制毒原料和工具一大批。
  據被告人廖天明介紹,所有被抓獲的13名犯罪嫌疑人均為其親戚朋友,同為福建省長汀縣人。廖天明以2000元/日的工資,雇賴志榮、曾金榮、黃開鈿、鐘燕發、曾榮興、湯崇峰、賴春木、賴友輝、曾祥spaceD、馬益奎等10人為其制毒,並告知他們如果有人來查,能跑就跑,千萬別被抓住。
  在庭審中,廖天明和侄子廖文茂互推罪責,廖天明稱投資開制毒工廠自己只占小額股份,主要有廖文茂和張光雄投資。而廖文茂稱廖天明是叔叔,叔叔怎麼說就怎麼做了,具體由誰投資,怎麼分成,盈虧多少都不知道,當時也不知道是投資開制毒工廠。
  目前,該案正在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之中。(完)  (原標題:廣東東莞開庭審理一家族式特大制毒販毒團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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